因千岛湖镇道路改造工程第一阶段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临时调整千岛湖镇部分道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8月15日。
二、新安东路(新玉丽宾馆至千岛湖加油站路段)半幅道路封闭施工,另半幅道路实行双向单车道通行。施工一侧非机动车进入人行道行驶。
三、新安北路(千岛湖饭店至龙门隧道路段)、龙门路半幅道路封闭施工,另半幅道路实行西向东单向通行(千岛湖饭店往移动公司方向)。施工一侧非机动车进入人行道行驶。
四、新安大街松城饭店段、阳光路(千岛湖饭店至章光101“七星花园”工地路段)对路面实施拓宽后半幅道路封闭施工,另半幅实行双向单车道路通行。施工一侧非机动车进入人行道行驶。
五、新安大街(十字街至广场路段)、明珠路人行道改造分段实行封闭施工。明珠路人行道改造施工时取消路边停车位。
六、303省道淳安段33KM+400M至42KM+200M(千岛湖镇坪山工业园区至县财政局)半幅道路封闭施工,另半幅道路实行双向单车道通行。非机动车在预留通道内行驶。
请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依照施工区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淳安县公安局 淳安县建设局
淳安县交通局 千岛湖建设集团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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