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汾口镇荷塘村村民委员会、陆乡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汾口镇荷塘村、陆乡村新造地块耕地承包经营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次挂牌标的为汾口镇荷塘村、陆乡村两村连片的新造地块耕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年限至2029年12月31日。耕地总面积234.03亩,其中荷塘村耕地地块面积85.58亩,东至:前门大桥;西至:交界机耕路;南至:龙源溪;北至:前门村庄;陆乡村耕地地块面积148.45亩四至:东至:交界机耕路;西至:陆乡村庄;南至:龙源溪;北至:象湾脚山;起始价700元/亩·年(柒佰元整)。 二、报名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三、约定内容及要求 荷塘、陆乡村新造地块,土地连片,土层深厚而平整,水利及道路设施配套,龙源溪穿区块而过,水源充足。区块地处千岛湖库边,临湖且在淳杨公路沿线,交通十分便捷,距汾口集镇6公里,县城千岛湖镇50公里,是发展设施农业与现代农业的理想基地。约定该地块仅用于开发以精品水果或珍稀中药材种植等农业休闲观光项目,不得经营种植业以外如禽畜养殖等影响环境的产业。要求承包经营对象中标后1个月之内必须在汾口镇注册1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的农业企业。 四、报名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5年 6月29 日12:00时起至2015年 7月15日16:30时止的工作时间内,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 1、企业单位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⑤竞买报价单。 2、自然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③竞买报价单。 五、挂牌方式: 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00元/亩·年,加价幅度为50元/亩·年或50元/亩·年的整数倍。 六、挂牌资料: 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 七、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 6月29 日12:00到2015年 7月 15日16:30工作时间内。 挂牌成交时间2015年 7月 15日16:30分。 八、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申请人须在2015年7月 15日16:30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以下账户(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以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时间以网上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排岭支行 账户:120205762990001754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 系 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钱月英 64819806 淳安县汾口镇人民政府 陈华勇 13516870588 淳安县汾口镇荷塘村村民委员会 淳安县汾口镇陆乡村村民委员会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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