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千岛湖报讯 记者从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获悉,千岛湖镇社保中心右侧绿地建设项目已纳入2014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县政府已发布征收公告,日前该项目已进入现场评估阶段。千岛湖镇社保中心右侧绿地建设项目是完善新社保中心大楼配套设施、提升千岛湖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需要征收的房屋范围为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71号(因门牌号变更,该楼五户住宅一直延用新安东路21号),总建筑面积584.46平方米,具体以房屋征收规划红线为准。
征收实施期间,在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规划、土地、建设、房管、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征收住宅的,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所有征收范围的房屋签约期限为2014年9月30日前,搬迁期限为2014年11月30日前。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