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已从1310元提高到1470元。
同时,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8元;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8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合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要求,参照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行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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