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和本人申请,村、社区和乡镇审核,报淳安县慈善总会审批,确定了2012年度慈善医疗救助对象362人,救助金共56.12万元,由县慈善总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提供的帐户中。
慈善医疗救助是指患者住院和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费用中扣除医保补偿、社会医疗救助等其它费用后,患者家庭自负部分仍然较重,由慈善总会提供的补充性救助。淳安县慈善医疗救助项目自2007年开始,六年来累计救助977人,发放救助金142.55万元。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