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千岛湖鱼类的产卵繁殖,实现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2013年4月15日12时至2013年7月15日12时千岛湖湖区实行季节性休渔。
休渔区范围主要包括汾口毛家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安阳游畈铁塔以上至水头浅滩;富文石门大桥以上至水头浅滩;临岐奎星桥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千岛湖镇汪宅口以上至水头浅滩;左口叶棋林场以上至水头浅滩;姜家老栏网以上至水头浅滩;梓桐坑村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宋村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威坪河口航标以上至水头浅滩。
在休渔区(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任何捕捞(包括垂钓作业)活动;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在鱼类洄游通道上设置断江拦网以及在常年禁渔区拦网界上安装畚斗网。禁止从事采砂作业活动。有关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休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