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淳安县采砂管理工作会议获悉,2012-2013年度千岛湖湖区采砂权将于2013年3月31日到期,从4月1日起,千岛湖湖区全面禁止采砂作业。
县采砂领导小组发布通知,要求各采砂业主严格执行停采规定,并通知各运输企业和货船船主,共同维护好湖区采砂秩序。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各自职责,高度重视做好维稳工作,保证停采工作平稳过渡。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