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山书院、芹川古村落以及广泛分布在山乡农村的古民居建筑、宗祠、家庙等,这些老建筑是淳安文化的“金名片”。
近日,县规划局开展了关于我县农村特色历史建筑和特色历史村落的专项调查工作,搜寻这些老建筑物,挖掘、保护我县建筑文化,继承和弘扬淳安特色,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增强千岛湖旅游的文化品质。
此次专项调查的重点是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以及沿湖沿线村庄中具有旅游招商、文化内涵、历史传承等保护价值的村落、建筑群、单体民宅等。被认定为保护对象的建筑及村落,将严格按原有形态、风貌进行保护。
在专项调查工作开展以前,对需纳入保护范畴的村落、建筑群及单体民宅,由县规划部门牵头,会同旅委、建管、农办、国土、文广新等部门制定了统一的历史建筑、特色建筑认定标准。一般而言,与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名人和历史事件有关的;虽不属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但保存较完整,改建较少并有一定规模,在淳安县内同类型建筑中现存数量已较少的;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或是著名建筑师代表作品的;能反映淳安历史文化特点和民俗传统文化,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等建成五十年以上的四类建(构)筑物可纳入保护范围。同时,对于建成不满五十年,但具有特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当代代表性建(构)筑物也可纳入特色历史建筑的认定范畴。
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淳安文化”打造出具有独特“韵味”的乡村深度游,让市民游客了解这些“老建筑”、“老建筑群”所讲述的地域故事,将进一步推动我县乡村旅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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