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方式及入口
二、分通道查分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查分,避免网站查分人数过多导致的查分慢、不能打开等问题,特不同地区分通道查分,请您根据自己所在地区选择通道进行查分。
注:通道一、通道二、通道三于已开通。 温馨提示:由于查询成绩的考生比较多,导致查询通道拥堵,如无法进入可稍后重试!
三、2012年司法考试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四、成绩核查须知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