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李家坞社区的周大爷因感冒发热到县中医院看病。抓完药,他看了眼手中的发票,竟有了新发现。医生给自己开的三种药物,发票上都明明白白标示了价格。这可是前所未有!
门诊药物标明价格、住院开具费用清单,这只是我县卫生系统推行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今年五月开始,我县正式实施以“保障质量、改善服务、公开透明、提高效能”为主题的“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
按照要求,我县将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采购品种必须从省中标目录中选择,开展药品确标工作并公开结果,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
临床用药服务方面,广大群众将实现“知用药、知费用、知合理”的“三知道”。临床医师需主动向患者告知所用药品的作用、用法和注意事项,临床药师也要提供良好的药事相关服务。通过医院公示载体和费用清单,患者能知道药品的准确价格。医院定期向社会公示“阳光用药”的相关指标,使患者了解相关医院合理用药信息。
为推动药品使用总量和结构合理化,我县落实临床用药综合管理措施,加强对临床药物尤其是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类管理。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剖析不合理处方,引导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药。同时,通过网站、微博、报纸等媒介,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均对相关医疗服务信息进行公示,使群众了解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等九项指标。此外,县卫生局将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统一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查处药品采购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据了解,该工程实施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今年为工程全面启动和强化推进年,明年为持续推进和巩固完善年。随后,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相关工作内容将纳入常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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