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日前,县食安办发出《通知》对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性餐盒和筷子专项整治专门作出总体部署。
根据《通知》,本次整治自2012年6月12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整治的重点是全面排查掌握全县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生产、批发销售和使用单位情况。发现未获得QS证组织生产一次性纸质餐盒、聚乙烯餐盒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发现生产环节一次性筷子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发现批发销售无QS标识一次性纸质餐盒、聚乙烯餐盒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发现流通环节一次性筷子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发现使用无QS标识一次性纸质餐盒、聚乙烯餐盒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发现一次性筷子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通知》要求,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充分动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监督力量,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整治的工作。要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强化惩罚机制和举措,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规的一次性餐盒和不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性筷子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加强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餐具和筷子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督促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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