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究竟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假如说去年一年,民众担忧的是保障房的质量和分配公平,那么今年以来,这种担忧正在被一种新的担忧取代——那就是公租房的租金。
在上海,首批入市公租房5100套,申请率只有4成。在武汉,913套公租房仅有317户家庭提交申请,租金标准出台后,又有107户主动放弃资格。在郑州,1353套公租房,收到的申请表不足100张。在济南,2万套公租房,预登记只有14287人……透过媒体报道,原因不外乎三个:价格高、位置偏、申请门槛高,其中尤以租金高而令申请者望而却步。
以上海为例,最小套的40平方米公租房,月租金最高接近1900元,这几乎是普通白领月薪的三分之一。在武汉,一套普通的公租房租金加上物业费每月800元,而对申请者的要求是:新就业人员月收入不超过2500元……这样的租金水平,普遍超出了申请者的心理预期和“钱包”承受范围,致使大批公租房刚一建好就变成“空守房”。
在中低收入者热切盼望保障房建设这一善政的“胜利果实”之际,公租房却租不出去,令人遗憾。如今,多数地方已明确将公租房列为保障房的“主力军”,今后还将有“海量”公租房面世。假如政策不能重新审视租金水平,作出制度完善,那么这一由最高层极力推进、普通阶层满心期待的民生实事,恐将难奏实效。
为什么公租房的租金普超预期?按照相关部门的说法,公租房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然而,什么是“市场租金”,如何选择和界定才科学合理?尚无权威说法。实际上,有不少民众反映,在公租房周边完全可以更低价租到同样的商品房。即便公租房租金果真“略低于市场价”,但如果算上地方偏远以及设施缺乏,对于在市中心工作的人就难有吸引力。
更进一步,公租房本身究竟要不要带有浓厚的市场色彩,是不是一定要向市场价看齐?目前来看,不少地方在推出公租房时,强调市场运营法则,此中透出的“市场意识”令人赞叹。但是,中央政府提出建设3000万套保障房的宏伟目标,其本义一方面是为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另一方面它也是完善我国住房供给制度和格局的一次战略决策,更是一项旨在增进民生福祉的恳切之举。
近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将住房供给完全推给市场是不现实的。无论是属于发达市场经济区域的欧洲,还是距离我们更近的香港和新加坡,都有由政府建设的公房系统。新加坡80%居民购买由政府提供的组屋,售价比市场价低50%~70%。香港约48%的市民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约为市场价1/4。当然,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照搬香港和新加坡,但如果我们的公租房租金超出大多申请者的承受能力,这恐怕也有违“保障”二字的本义。
实际上,由政府来推动保障房建设,本旨就在于弥补市场机制不足,解决中低收入者乃至“夹心层”住房困难,体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近年来,我们的财政收入突飞猛进,一些一线城市土地出让金动辄上千亿,政府有责任凸显保障房的公益色彩。假如现在公租房租金完全向市场看齐或者仅仅略低于市场价,那么市场本身就可以做到,又何必要政府来做?
如今,在很多公共服务领域,我们越来越欣喜地发现,政府在更加认真地履行公共财政责任。在医疗领域,基本药物制度、全民医保等在全面推进,教育经费占GDP4%的比例终于有望在今年实现,甚至在殡葬服务领域,对于民众“死不起”的担忧,民政部也提出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定价,最终实行全面免费。这样的公共财政惠及的范围,不应将住房排除在外。
因此,要避免类似情形,根本需要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责任,舍得给保障房投入。制度设计中,需要完善保障房建设的贷款、土地、税收扶持,以降低建设成本,同时对租金设计补贴、公积金支付以及合租等等政策。而对公租房本身的设计,也不妨多一些小面积的公租房和单身公寓,这些都可以有效降低承租人的经济压力。今年浙江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共14.1万套,其中公租房5万套。目前杭州已划出市区公租房8级租金标准。公租房能否真正惠及中低收入者,我们期待民众的感受能得到政府的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