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这个词,最近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轩然大波。国土部门先后多次强调,要对小产权房进行大规模清理整治。
近日,国土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小产权房的处理思路:先清理后治理。其中,“在建和未售、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是主要清理对象,其目的在于“杜绝小产权房继续发展”。其后的治理工作,则主要针对已售的存量小产权房。在大规模清理的同时,今年国土部还将选择试点城市,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相关政策,有望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形成初步的法规文件。
在杭州,也有“小产权房”一说。尤其在前两年房价上涨的时候,城西、三墩一带出现了不少价格便宜、没有产权的房子。但事实上,杭州市面上所谓的“小产权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大部分都是村级留用地项目。
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这种房产,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而杭州目前常常被人们误认为“小产权房”的项目,其实是政府用于招商引资的村级留用地项目,它是政府允许甚至鼓励的。它是指城市化过程中,为保障撤村建居后失地农民的利益,国家在征用农村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后,在其中留10%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他们单独或合作开发建设。可用于发展除经营性房地产外的二、三产业项目,如商业、外来人员公寓、综合大楼等经营性项目以及标准厂房等。
根据现行留用地管理政策,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的留用地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不低于51%的房产产权,且不得分割转让和销售;合作方持有的产权不超过49%,且一律通过招拍挂出让。可以按照规划批建的最小产权单元分割转让和销售。如果分割到层,那么只是整层拥有产权证,其中的小套只有租赁权;如果分割到户,那么每套都拥有产权证,与普通商品房并无区别。
那么,杭州到底有没有国土部门要清查的那种“小产权房”?
有学者表示,在杭州市区,这种严格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数量很少。小产权房在一些乡镇中会多一些,一些地方可能会以集体名义,在没有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建造房子并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