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6日,上海叫停非户籍居民补税购房——“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不予认可。”这意味着上海叫停一些非户籍购房者通过补税等手段规避限购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限购政策的执行。
2012年2月28日,上海叫停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二套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换言之,“持居住证满三年的居民”已不在“可购二套房”的范畴内。
2012年3月5日,和父母共有房产子女被限购二套房——“宝山区表示上海户籍家庭成年子女若在父母住房房产证上,未婚子女不得再购住房。”
上海楼市“震动”不已,正值“两会”敏感期间,与之前被指“松绑”的政策不同,这次的微调似乎将限购令进一步收紧。上海的楼市调控难道将再一次升级?对于上海楼市而言,此次的政策收紧是否将对其市场产生影响?新规究竟是“个例”还是将全国“推广”?
新规收紧限购 无产权未婚子女方可新购一套房
日前上海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逻辑上与限购政策相悖 亟需官方解读新规
此次的新规对于上海楼市而言来的有些突然,其逻辑上的漏洞也在第一时间被“发现”。
2011年1月的限购令中明确指出,只要是上海本地户籍居民,且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没有住房,都具备购买新房的资格。但新的规定则与之冲突,将“成年未婚子女”这个特有人群从所有上海本地居民中剥离出来,取消了这部分人群的购房资格。
今后很可能出现一种很极端的情况: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父母自身还可以购买二套房,而从实际上讲并没有自己住房的成年未婚子女反而无法购房。新规定的初衷应该不是鼓励符合条件的父母纷纷去买二套房,再将新房“出租”或者“赠与”自己的子女,但如果根据新规定严格执行限购政策,今后这种情况可能将很常见。此外,调控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刚需,打击投资性购房需求。但新规定使家庭的第二套住房也成为了限购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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