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个税种在媒体中炒得热火朝天,其中一个税种是车船税,还有一个是房产税。
两个税种好像风马牛不相及,不过它们都是财产税的一种,因此,放在一起讨论,更有比较性。
对于车船税,焦点集中在税率如何调整,最新的草案中,是将车船税分成若干档分档征收。
来自社会、学术、官方对这个草案的意见诸多不一,甚至对立,有人还主张废除车船税。
就房产税来说,也是非常敏感的话题。中国的房产税其实早就存在,只是对于个人的住房采取免征。而目前随着房价的上涨,出台房产税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
好了,现在将这两个税种放在一起来讨论一下有什么结果。
既然都是作为财产税,其目的自然是调整居民收入差距的一种方式。但是从当前的税收征收办法来看,两个税种已经完全扭曲了财产税的本意。
从财产价值来看,汽车的价值远远不如房产的价值,大部分汽车的价格也就10万左右,几十万的也有,上百万的则更少。而房产的价格呢?北京一套房的价格动辄小200万,更高的则无边无沿。
要说调整居民的财产状况,首先需要调整的是房产,而不是汽车。
从两种财产的增值状况看,汽车是迅速贬值的,房产是迅速增值的。对于增值的财产视而不见,却对于贬值的紧抓不放。
从两种财产的拥有数量看,汽车一般的家庭拥有的数量大多是一辆,也有两辆,三辆车的家庭就少之又少了。而从房产来看,虽然有不少拥有一套房产,但是也有大量的人购买了两套、甚至三套、四套的住房。
对于这样的一种状况,税种的征收对象却是汽车,而不是房产。
也许汽车造成了交通拥堵,引起了能源紧张,甚至环境污染,但是房产造成的影响更大,住房的不断扩张,影响的是土地资源紧张,影响的是农业收入的减少,同时挤占了大量的空间资源,更加消耗了社会、自然的资源。
难道税收就对此视而不见,却一如既然地拿一般收入的居民作为税收的重点,而忽视了大批的富豪阶层。
房产是国家的重点产业,汽车同样也是,汽车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却一直备受政策的歧视。
虽然说现在房产税出台的呼声渐高,但是反对的声音更加强大,房产税仍然在踯躅不前。
车船税调整在即,虽然不断有反对的声音,但是却渐渐远去,车船税调整在稳步前行。
作为财产税,车船税与房产税有其历史的原因,但是仅仅照顾到历史,却忽视了现实的感受,那税收的合理性在哪里。
车船税到底应不应该征收?应该如何征收?从单个税种来看,或许没有太多的悬疑。不论是按照排量还是按照价格,都有其合理性,也都有缺陷,即使按照油耗标准,那就失去了财产税的本意。
但是车船税应该放到统一的大的整个税收框架中去衡量一番,到底是坚持还是应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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