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一房一标”明码标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不管是房开企业,还是房地产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只要是销售新建商品住宅,均应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同时,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报备程序,要在取得预售许可10天内按备案确认价格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
对此,长期关注楼市的市民林先生深表赞同。“几乎所有楼盘都要到开盘当日才得知价格。”林先生表示,通常房开先给出商品房的预计均价,或者起步价,或者价格区间。“等到了开盘,才发现真正的价格跟预计价有较大出入。”
同时,有一些市民担忧,就算是明码标价,房开会不会即时调整商品房销售价格呢?
根据通知,经营者须在调整前3天内将调价报告和调整后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一式二份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如涉及提高销售价格的,还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未经备案公示的,不得随机提高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公示时间贯穿销售的全过程。
另外,通知还对商品房宣传作出明确规定,即经营者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制作宣传手册及宣传单页等方式进行商品房介绍和宣传,其价格标示必须客观、准确、完整,不得以起价、均价、暂定价等模糊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误导购房者;如实行折扣、优惠、会员制等促销形式销售商品房的,应当标明促销的起止时间、原价、折价幅度及现价等内容。
为什么开发商不愿明码标价?
对于此次规定的出台,温州市房地产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将有利于购房者货比三家、理性消费。“明码标价后,购房者可以理性地算算房子的性价比。”天浩置业总经理王珍楠称。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这并不是温州市首次颁布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早在2008年,市发改委就明确7月1日起对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但在这样的规定面前,温州市房开公司又是如何对待价格公开的呢?
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研究员向洋表示,温州市房开公司一般采用局部公开的方式,即针对取得购房资格的准业主,在开盘现场或接待中心内放置价目表、标价牌,公布房源价格、物业管理等信息。比如今年开盘的海港大厦、铂金府邸等楼盘,都属此类。
“以这种方式公布的价格,其实并没起多大作用。”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到了开盘现场,房开给购房者留出的选房时间,只有选房等待区的区区几分钟,这时面对公开的价目表,购房者也只能是走马观花。“而且到那时,就算是本来对价格不满意的购房者,也容易被开盘现场的气氛感染。尤其是在楼市火爆时,比如今年4月之前,温州商品房房源供不应求,有资格参加开盘的市民关心的是能不能买到房,哪还顾得上看价格,更不用说理性消费了。”
那么,为什么开发商不愿明码标价呢?一位业内人士称,开发商担心价格完全公开,会将客户消费引向性价比相对较高的房屋,剩下的房源就会形成滞销。同时,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房价变化非常频繁,一旦完全公开透明,也不便于开发商进行调价操作。
部分房开已经实施明码标价
但是,不管开发商愿不愿意,商品房明码标价已是大势所趋。环顾国内,苏州、南京、昆明、西安等地,都已经相继出台实施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
今年3月,温州市公布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即《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民间称之为“温州楼市新政19条”),其中再次明确规定要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这一次的调控力度较大,部分房开已经开始实行明码标价。”向洋告诉记者,瑞安最新开盘的三个楼盘,嘉新公馆、华龙一品园和香榭锦园,均在瑞安市房管网公示了价目表。
据悉,市物价部门将于近期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整治商品房标价不规范行为。若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查处。(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