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地价方面,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中,根据拟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出让方式,包括“限房价、竞限价安置房”、“限地价、竞市场调控房”、“限地价、竞配(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或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等方式,避免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创新高等情况,有效防止高地价引起高房价,扰乱市场预期。
同时,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稳定房价。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协调小组严格落实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加强对新申请预售许可楼盘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房企如实申报价格,在销售过程中执行明码标价。对价格明显偏离的进行纠正,对不接受纠正的企业暂停网签,转为现房销售。房价整体保持平稳,没有大起大落。
市区出让经营性土地14宗(不含科研用地),出让面积2005.11亩,同比增长46.65%;成交金额81.96亿元,同比增长27.39%。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