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创新推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既有一定市场空间和商业价值,也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当前,在个人住房租赁市场主要有三类信贷产品:
第一类,商业银行提供的住房租赁贷款。如一些大型银行,推出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产品“按居贷”。该产品主要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采用“信用+保证”的形式,根据借款人的工作年限、收入、征信等情况核定贷款。该模式下,房东一次性收取租金,租客按约定向银行还款付息。
第二类,基于长租公寓场景的房租分期产品。如一些信托公司、商业银行,面向长租公寓租客推出的房租“分期贷”。租客需同时签订两份合同,即租房合同和贷款合同。该模式下,贷款机构发放的贷款一次性付给长租公寓运营机构,租客按月向贷款机构还款,房东基本上按月收租。
第三,中小房产中介机构的“租金贷”。如一些中小房产中介机构伙同互联网平台或小贷公司,在未经租客同意情况下,诱骗租客签订借贷协议。租客也需签订租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但一般情况下租客并未意识到借款合同的存在。若中介机构将资金挪作他用,风险进一步加大。
更多资讯请关注淳安楼市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