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办得这么快,以后农场建设再也不用愁了。”日前,刚拿到设施农用地备案批复的许倩家庭农场负责人许丽琴一脸兴奋,对规划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夸赞不已。
为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农业农村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设施农用地惠民政策,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用活设施农用地政策,有效提振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宽了空间。
规资局工作人员走田间,跑地头,辗转深入20多个乡镇,与乡镇、企业点对点、面对面的沟通,了解企业的用地需求及存在问题。通过联合农村农业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等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形成联动机制,组织现场踏勘答疑解惑,搞好现场服务,引导企业合理选址。通过引导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兴建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堆放等设施,提高农业设施利用效率,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做大做强设施农用地。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