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发文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强调加大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多措并举保障预售资金更加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防止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导致后续建设和配套设施资金不足,出现延期交房甚至烂尾现象。
其中,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守住项目安全底线。要求重点围绕开发房产企业预售资金收存、支取、使用的及时性、合规性,监管银行入账监督和出账审核,以及购房人贷款资金是否按规定发放至专用账户等情况开展检查,多措并举保障预售资金更加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防范延期交房、楼盘烂尾等风险。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房价款。从近期发布的监管相关内容看,规范地区将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预售资金实施网络化管理。设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配合开展监管业务。一个预售项目只允许设立一个监管账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销售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监管账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账户等信息,协助购房人将房价款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收取任何性质的房价款。购房人也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款方式、时限,将房价款直接存入合同中载明的监管账户。房产监管银行核实缴款信息后,将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缴款凭证为购房人换取交款票据。如购房人申请商品房贷款,按揭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把贷款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
“银十”渐入尾声,房企“金九银十”期间的促销成果浮出水面,不少房产房企销售金额同比增长明显。由于结转存在时间差,销售金额无法即刻转成当期利润及现金流,一些开发商出于缓解资金压力的目的,对部分项目的预售资金提前挪用。
落实房住不炒红线。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核心关键措施。检查重点包括从业人员限购政策培训及掌握情况;购房资格核验材料留存情况;购房资格核验信息填报情况;是否存在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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