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未递交挖掘道路审批申请而擅自开挖城市道路,淳安千岛湖镇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负责人余某被处以行政处罚,县城市管理局作出1.41万元的罚款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道路原状。这是县城市管理局为破解重复开挖管理难题,探索推进“最多挖一次”的改革实践,以此建立城市道路治理新体系。
一直以来,我县城区道路因建设规划、整治计划交叉等原因,在道路各项整治时被反复“开膛破肚”。据统计,2019年我县城区共审批道路挖掘132起,其中重复开挖达50%。道路的频繁开挖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占用公共资源,损坏城市基础设施,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甚至可能危及地下管道,带来安全隐患。
为切实减少道路反复开挖现象,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自3月起,县城市管理局以“最多挖一次”为准则,通过健全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批后监管为抓手,科学治理“拉链式”施工。不仅如此,县城市管理局还着重关注道路整改施工前期管理和后期修复监督,让“最多挖一次”改革这个新管理体系尽快出实效。
在施工前期管理中,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制定的年度开发计划,整合信息资源,将公共管理交通、市政设施养护、道路日常养护等信息纳入统一数据管理平台,并利用管线产权单位联席例会机制,健全管线建设上报制度,避免道路拉链式开挖和管网重复建设。对于道路挖掘的修复,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住建局市政园林管理处定期对修复过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路面修复严格按照相关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不偷工减料,保证恢复质量。
今年上半年,在千岛湖镇新安南路“治堵”项目施工中,水务、华数等部分管线产权单位搭载道路挖掘“顺风车”,同时开展水、弱电管道埋设施工,从原先“单兵作战”到现在“联合作战”的转变,在减少政府和企业的支出的同时,也方便了群众出行,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在李家坞老旧小区改造后道路修复中,城东中队通过定期巡查,发现100多米的人行道道板砖铺设出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实现了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收到良好效果。
“新体系实施以来,道路反复开挖次数明显减少,政府和企业支出也减少了,截至目前仅审批了27次开挖计划,相较之前减少了66%,企业和政府支出减少600万元以上,而施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程度却在逐步提升,这便于政府对道路挖掘的管理,群众出行也方便不少。”县城市管理局副局级组织员程运和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搭建“最多挖一次”监督平台,科学提升城市道路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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