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改善服务质量,37万
新经纪服务者共建职业道德规范并发布《新经纪守则》,
明确经纪人不得建议或者引导客户进行违规交易,如推荐
首付贷、信用贷、抵押贷等任何加杠杆的金融产品违规入
市交易;同时,明确不得以同业名义对业主压价、带假客
户看房、使用虚假客户来压低或试探业主底价、以客户名
义向同业套取房源。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