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房地产可谓是波诡云谲,一二手房子价格倒挂,半年倒闭208家房企,千亿房企资金链断裂,楼市的“游戏规则”,今年也发生了许多改变!居住权就是上文“民法典”里新增的一项重要权力,重要到“民法典”用一个专张给予表达描述:
“居住权”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366条 有了这个居住权,以后的房子可不是“我有房产证,我有所有权,房子我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的时代了。 如果这个“居住权”被正式文本记录,公证后向“登记机构”申请了居住权登记,那居住权就正式设立了。 根据“民法典”,居住权只能小花自己享受,房屋不能以小花的名义出租、转让,居住权也不能继承和转让,直至居住权期满或居住权享有人死亡为止。 未来的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对于大家买卖二手房、租赁房屋来说,简直就是一个“世纪之坑”! 这时对方的地就是“供役地”,你的地就是“需役地”。这项“地役权”通常用来维护自己的采光权、取水权、道路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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