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也看到一些文章“房产证有你的名字不见得房子就是你的”,对事不对人,只是觉得买房问题破坏了太多婚姻,本人不太赞同这样标题的文章,所以个人觉得有必要在这里给大家归纳总结一下:告诉大家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不见得房子就不是你的。 首先科普一下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私有财产。 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 私有财产: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什么时候是属于夫妻双方的,也就是说一人一半 1.房子婚前买的登记双方名字,如果是婚房(婚后共同居住),无论是单方出钱买的还是双方出钱买的还是单方出的首付那都算是双方共同财产。 2.婚后购买,无论登记两个人名字还是一个人名字,购房款来源于婚后共同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什么时候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1、房子婚前婚后购买,登记一方名字会对财产进行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共同财产支出/(房产总支出)x100%,意思就是说谁付的首付款房子规谁不是写谁名字房子归谁,同时应该对另外一方支付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补偿。 如首期款 10 万,婚前供 2 万,婚后共同供 15 万,还有 8 万没供完,那么房屋中属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为 15 万 ÷(10 万+2 万+15 万+8 万)=42.86%。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还规定这个房屋应归己方所有,己方向对方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房屋离婚时的价值 × 42.86% ÷ 2 计算。 什么样情况你花了钱房子还是别人的 婚前购买,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予,可以主张是附条件的赠予。 什么样情况房子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无论婚前婚后购买,登记一方名字,且购房款为一方婚前财产。 综上所述,小编是比较赞成先结婚后买房的,这样财产分配也比较明确,彼此心里也不会存有芥蒂。毕竟婚姻是恋爱的升华,不是娶(嫁)房子。 相亲的时候碰到最多问题就是你有房吗?你有车吗?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以后不要这样问,因为这些都属于婚前财产。不如直接问你有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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