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按一租”是当下租赁市场的普遍行内做法,即租房人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额度作为租赁按金(押金),不过,7月1日起,广州市为减轻承租人经济压力,明确租金收取鼓励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得超过月租金三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不宜超过一年。该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还对普遍关心的租赁住房“以租代售”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约束。
《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租赁住房管理。其中,明确了广州市新增租赁住房内涵。广州市新增租赁住房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自持租赁住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新建或改造的租赁住房四种类型,明确加大增量的途径,进一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租金收取鼓励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得超过月租金三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不宜超过一年,以减轻承租人经济压力。
《通知》规定要严控宣传推广。要求租赁住房在项目宣传推广时,不得诱导、强迫、引导承租人参与任何有金融风险的行为,不得出现“投资”“升值”“名校”“首付”“月供”“不限购”“不限贷”等涉嫌误导、欺骗和虚假宣传字样。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