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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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1月13日开始
记者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预计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9.78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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