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聘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标评标 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淳招管办〔201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淳安实际,特向全县公开征聘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类招标评标专家,欢迎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聘方式 专家入选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标评标专家库,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个人同意。 二、征聘范围 凡在我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中从事规划、建筑、景观、市政等设计活动相关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具备应聘专家资格条件的个人。 三、应聘专家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熟悉规划设计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实际从事规划设计类工作八年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我县规划、建筑、景观、市政设计工作特别熟悉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经县招管办同意,可以聘为评审专家。相关专业类别详见附件二。 4.年龄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5.没有经济及其他犯罪史或被取消评标资格。 四、报名方式 应聘专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标评标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附2张一寸免冠照片; 2、居民身份证; 3、最高学历证书; 4、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反映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证件; 5、评标专家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同时携带有关证书原件提交核验;凡报名者,经审核合格后聘用,录入我县公共资源招标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评标活动获取相应的劳务报酬。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4月1日前 地点:县审管办招管科(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招管科 64819806 附件:1、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标评标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 2、评标专家诚信承诺书 3、评标专家征聘专业类别 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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